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初审,学院审核,校学位委员会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,决定授予下列申请人学士学位,现予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6月13日16点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自考办反映。联系电话:0571-88905727
附件:2020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自考学士学位名单
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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